
【笑死人,日本指责中国出口管制不符合国际惯例】日本官房长官木原公开表态,声称中国出台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措施违背国际惯例、无法接受,要求中方立即撤回相关管制政策。
1、日方口中反复提及的“国际惯例”,核心依据无非是历史上的西方阵营臭不要脸的巴统与现行瓦森纳安排,这两份文件从根源上就不是联合国授权,而是西方阵营签署的多边协调机制,绝非约束全球各国的通用国际法,更不能单方面拿来束缚中国。
冷战时期的巴黎统筹委员会(巴统)完全是西方阵营针对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技术封锁工具,早已解体;接替它的瓦森纳安排同样是自愿参与的协调框架,无联合国宪章背书,本质是发达国家抱团设立的技术壁垒。倘若瓦森纳安排就能等同于“国际惯例”,那为何西方阵营可以随意扩张管制清单,中国依据本国《出口管制法》管控战略矿产,就被扣上“破坏规则”的帽子?
美国多年来层出不穷的单边管制工具,每一项都严重扰乱全球贸易,日本却全程沉默、全盘附和。美国商务部BIS实体清单动辄将数百家中企列入限制名单,阻断全球供应链;FDPR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强行把域外企业纳入美国单边法律管辖,逼迫全球厂商站队;SDN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无差别金融制裁,冻结企业资产、切断跨境交易;《芯片与科学法案》明目张胆拉拢盟友围堵中国半导体产业,限制先进芯片、设备对华出口;FIRRMA外资审查法案无限扩大审查范围,歧视性限制中资投资高新技术领域;美方还出台专项政策限制中国新能源汽车进入欧美市场,设置贸易壁垒。
这些全部是美国单方面出台、无任何联合国国际法支撑的排他性管制措施,严重违背自由贸易基本精神,多年来持续重创中国产业,但面对这一系列明显破坏全球贸易秩序的行为,日本从未提出一句反对,更没有要求美方撤回,双重标准的偏见一目了然。
2、指责中国管制的日本,恰恰是对华高端技术封锁最积极的执行者之一,大范围出台专项管制,全方位限制中国半导体、精密机床等关键产业发展,自身行为与说辞完全自相矛盾。
比如,自2023年起,日本配合美国出台三轮半导体专项出口管制,先后将23类、20大类高端半导体设备、电子材料纳入管控,覆盖光刻、刻蚀、薄膜沉积、先进封装全流程设备,以及高端光刻胶、电子特气、高纯金属前驱体等核心耗材。所有先进制程相关设备、材料对华出口全部执行逐案许可,审批周期拉长至数月,新增订单驳回率极高;对于14纳米以下先进芯片制造所需高端光刻胶,日方近乎彻底断供,进口量断崖式下跌九成以上,直接阻碍中国芯片产业升级。
除此之外,日本还对五轴联动高端精密机床、量子计算配套设备、第三代半导体原材料设立严苛出口门槛,限制对华技术输出。这套层层加码、精准针对中国先进制造业的管制政策,日方从未反思自身,对本国主动构筑的技术壁垒视而不见,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双标逻辑。
3、中方将日本防卫省直属多家核心研究机构纳入管制清单,核心原因在于这类机构深度参与军用装备研发,存在军民两用物资滥用风险,而日方刻意否认其军事属性,说辞完全站不住脚。
日本防卫省下设防卫研究所、陆上装备研究所、舰艇装备研究所、航空装备研究所四大核心研发平台,是日本军工体系的顶层策源地,绝非单纯民用科研机构。防卫研究所常年编撰防卫白皮书、推演对华作战方案、培养自卫队高级军官,主导日本中长期军事扩张战略;陆上装备研究所专门研发电磁轨道炮、反导弹药、军用载具;舰艇、航空装备研究所负责潜艇、隐身战机、水下无人作战装备的研发迭代,全部服务于自卫队武器装备升级。
中方管控镓、锗、高纯石墨等战略矿产,本就是为了防范两用物资流入军事研发渠道,日方刻意割裂其下属机构与军工研发的关联,谎称机构不具备军用属性,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4、长久以来,美日等西方国家将中国的克制与包容视作理所当然,长期联手滥用出口管制、贸易壁垒打压中国高新产业,不断压缩中国科技发展空间。面对持续多年的技术围堵、贸易歧视,中国依据本国《出口管制法》《对外贸易法》,对军民两用战略物资实施规范化、法治化出口管控,属于主权国家正当自保行为,完全符合全球通行的国家安全治理逻辑。
当中国拿起对等反制的工具,美日立刻集体发声指责,全然无视自身多年来无底线单边制裁的行径。西方实施管制就是“维护安全、符合惯例”,中国依法自保就是“破坏贸易、违背规则”,这套双重标准逻辑根本无法自洽,也越来越不被国际社会认可。
国际贸易与技术合作的根基是平等互利、相互尊重,西方阵营包括小日子单方面只许自己打压、不许中国反击,这就是需要煽醒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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